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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学院(财务管理与会计研究院)关于开展2022年度福建省高校台湾学生奖学金(研究生)评审工作的通知

编辑者: | 发布时间:2023-06-16

研究生各班级: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度福建省高校台湾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闽教办合作〔20236号)和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福建省高校台湾学生专项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闽财教〔2013104号)、beat365在线登录《关于开展2022年度福建省高校台湾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结合我院的情况,现将我院2022年度福建省高校台湾学生奖学金具体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

凡在我院就读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均可参评,2022级学生和延期毕业生除外

已获得2022年度宝钢优秀港澳台学生奖学金者和2022年度教育部台湾学生奖学金者不再参评本次奖学金。

二、评审年度

评审参考年度为2021-2022学年,即20219-20228,请提供评审年度内的成绩和相关材料证明。

三、奖励名额和标准

全校硕士研究生共20名,每名8000元;博士研究生共4名,每名10000元。仅面向全日制学生,学生自由申报(注 :全校差额评选)。

四、申请基本条件

1.认同一个中国;

2.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有良好的道德修养;

4.在校期间学习勤奋刻苦,成绩优良。

五、计分标准

初审计分标准请参照《beat365在线登录校级奖学金研究生评审办法》执行,内容已摘录,详细内容参见附件1与附件2

六、材料报送要求

1.需要提交的材料:各班级需将个人申请表(每生两个表,附件3,及附件4)、成绩单、相关证明材料和申报名单汇总表(附件5(电子版+纸质版各一式一份)

2.提交要求:电子版请于202261918:00以班级为单位打包发至学院研究生会组织部邮箱(glxyjzxj@163.com),邮件主题和附件统一命名:“博/****班级2023台湾学生奖学金申请”。纸质版请于20226192000-20:30以班级为单位交到海韵学生公寓鹭银海超市古茗出口。

由于时间紧急,请各班级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评审和报送,逾期恕不催报,提交材料不全的不再催补,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学生本人及各班级负责。

如有任何有关此次奖学金参评的问题,请联系研究生会组织部陈同学:18060990729,或咨询吴老师E-Mail: wurongmei@xmu.edu.cn

学校通知链接:https://xsc.xmu.edu.cn/info/1017/31451.htm



管理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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