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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管理学院(财务管理与会计研究院) 2022年下半年荣誉称号评选工作的通知

编辑者:吴荣梅 | 发布时间:2022-09-15

研究生各班:

管理学院(财务管理与会计研究院)2022年下半年研究生荣誉称号工作已经启动。此次评奖工作各项要求如下:

一、参评对象和名额

(一)参评对象

本次荣誉称号评优的参评对象为我校正式注册的全日制在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研究生和博士生(正常学制内),不包括委培生、在职生以及外国来华留学生。其中,硕博连读学生在博士第一年可以硕士生资格与原班级研三的同学一起参评。

(二)评选名额

研究生的“三好学生”、“优秀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表彰人数分别为66名,17名和17名,为可参评人数8%2%2%。“优秀三好学生”、“三好学生”各班级名额分配详见附件1。 “优秀学生干部”由各班级和学院研究生学生组织(党总支、团总支、学生宣传中心、青年志愿者协会、研究生会)推荐,各班级和学院学生组织最多可推荐1名符合条件的同学作为候选人,由学院评定。

二、评选要求

(一)参评学生在参评年度须具有志愿服务经历(包括从事社区服务、环保服务、健康救助、抢险救灾、赛会服务、公益服务、支教服务等活动)或者社会实践活动经历;

(二)“优秀学生干部”需要担任学生干部一年以上。

三、注意事项

(一)“优秀三好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在同一学年度不能同时兼得;

(二)荣誉称号评选实行申请制,凡符合条件的学生均可提出申请,由于学生本人在申请过程中的疏漏造成其未获得荣誉称号的,由学生本人负责;

(三)凡在上一学年至全校表彰文件发布前因违法违纪行为受处罚、处分的(包含已经存在违纪事实但之后受处罚、处分的),取消参评资格;在疫情防控期间违反管理要求的,直接取消其参评资格;

(四)在评选过程中,凡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推荐资格,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并不得参加下一学年度的评奖评优;颁奖后,凡发现有弄虚作假者,学校将撤销其所得的荣誉称号,追缴已发放的荣誉证书,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并不得参加下一学年度的评奖评优。

(五)各班上交的评选汇总表(附件3)必须明确推荐顺序。

四、评审程序

(一)学院发布评审通知;

(二)班级评议小组对申请者进行资格审核;

(三)班级推荐。班级以适当形式(可根据附件8计分情况)组织2/3以上学生对申请人进行推荐排序;申请人(实践证明或志愿时长、其他证明材料作为附件上传系统)将电子版申请表(附件2)发给班长,由班长统一打包发送申请材料;

(四)学院评审;

(五)结果公示: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学生工作处审核;

(六)学生在2022926日(星期一)前在学生工作平台(http://xmuxg.xmu.edu.cn/xmu/app/163)进行自由申报(登录个人账号后,点“荣誉称号申请”后开始填写申请)


五、材料提交及要求

(一)个人需提交的电子版材料材料提交

本次荣誉称号申请仅需提交电子版材料

1.申请人填写附件2发给班长;

2.申请人填写附件3发给班长

3.申请人填写附件8发给班长。

请班长以班级为单位,将汇总后的附件2、附件3和附件8打包于919日(星期一)下午1730前发送至奖评部邮箱glxyjzxj@163.com,电子邮件名为:博/+年级+班级/学生机构名称+评奖评优汇总表。

请各班务必于截止时间之前提交完毕所有材料,逾期不候。

(二)个人申请

学院公示无误后,申请人在学生工作平台(http://xmuxg.xmu.edu.cn/xmu/app/163)进行自由申报(登录个人账号后,点“荣誉称号申请”后填写申请,系统于926日(星期一)截止)


联系人:陈同学(微信):18506700992


附:学校通知网址:

https://xsc.xmu.edu.cn/info/1017/2437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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