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首页 /  学生工作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组织开展2021-2022学年优秀学生管理助理评选工作的通知

编辑者: | 发布时间:2022-06-14

各位同学:

为进一步健全学生资助管理机制,发挥勤工助学活动的资助育人作用,表彰优秀,树立典范,激发学生参与勤工助学活动的积极性,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设立“优秀学生管理助理”荣誉称号。根据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组织开展2021-2022学年优秀学生管理助理评选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学院学生管理助理固定岗位、项目岗位学生(不含兼职辅导员)。管理学院优秀学生管理助理名额为3人

二、评选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行为,遵守校规校纪,参评学年内无违纪处分;

3.在岗期间遵守学校勤工助学管理规定,遵守单位用工要求;

4.品行端正,态度积极,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和责任感,有服务意识,在各项工作和集体活动中能起到表率作用;

5.能够兼顾学习与勤工助学活动,学习成绩优良;

6.参评学年在管理学院的在岗时间不得少于6个月

三、评选程序

1.学生助理向学院提出申请,于61517点前将电子版《优秀学生管理助理推荐名单》(附件1)和《优秀学生管理助理推荐表》(附件2)提交至邮箱:2392085228@qq.com

2.学院根据分配名额组织评选后确定推荐名单,报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四、奖励办法

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授予获评学生优秀学生管理助理荣誉称号,颁发荣誉证书。

联系人:赵娅妮(18150360430);电子邮箱:2392085228@qq.com



附件:1.优秀学生管理助理推荐名单

    2.优秀学生管理助理推荐表


管理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2614